昆明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档案管理规定

    学生档案是指学校在学生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在籍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各方面的真实表现。为加强继续教育学生档案管理,使我院学生档案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保障学生档案的完整、系统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学校档案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学生档案的内容

(一)在籍学生在校期间每人均需建立个人档案。

(二)学生档案材料包括: 

1、新生入学登记表;

2、学习成绩登记表;

3、生产实习鉴定表;

4、高校毕业生登记表。

5、个人奖惩材料;

6、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有保存价值的材料。

二、学生档案的日常管理

(一)新生入学登记表在新生报到入学时领取,由学生本人填写后交给班级辅导员,确认无误后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二)学习成绩登记表是学生在校学习成果的真实反映,毕业时由班级辅导员统一打印,经教学办盖章后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三)生产实习鉴定表按照教学实习要求,由实习单位填写并盖章后,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四)《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是学生毕业的凭证之一。每位毕业生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班组长填写评语并签字,继续教育学院确认并盖章。

(五)学生在校期间所受奖、惩,均应归入个人档案,作为其在校期间的历史记录。任何人不得随意扣压或抽取,应完好存入本人档案。

三、学生毕业后的档案管理

学生毕业时,应将学生的学习成绩表、毕业生鉴定表等相关材料,经整理后装入其本人档案,并加盖“昆明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密封章”。学生本人在领取毕业证的同时领取本人档案,并交学生所在单位(或聘用单位)的人事部门启封存档。严禁学生本人私自拆封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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