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医科大学2024年护理(学)硕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教育部和云南省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管理,全力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

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科学化的考察方式方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二)坚持全面考查,综合评价

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创新精神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三)坚持立德树人,择优录取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四)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考生

增强服务意识,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周密细致做好复试工作。

二、组织实施

1. 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对考生公布,对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过程进行全面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加强对参与复试的导师和有关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保密等方面的培训。

2. 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人员组成复试小组(不少于五人)。复试小组根据《昆明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开展复试工作。

3. 组织纪检人员加强对复试工作的指导、巡查和监督。

三、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

1. 考生初试成绩符合《昆明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2.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符合《昆明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3.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符合《昆明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复试时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等相关材料。

四、复试程序

(一)资格审核

采取网上和现场审查相结合的方式。

1. 网上审查: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应提前准备好报考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至昆明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

2. 现场审查:请考生于41日(周一)7:30到昆明医科大学呈贡校区东苑明德楼(原护理学楼)五楼501教室报到登记。

3. 现场审核请考生本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将收取所有复印件材料。

1)所有考生需提交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包括正反两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

初试准考证

初试成绩单

本人亲笔签名的《昆明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复试费缴费凭证

复试通知书:通过昆明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考生端打印《复试通知书》,凭通知书参加复试。

2)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供: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学生证或在读证明或学籍证明

3)往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供: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合为一个文件。

3.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

4.对于主动放弃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的考生,应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承诺书。

(二)复试及相关要求

1. 现场报到: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凭携带《复试通知书》及其他资格审核材料于202441日上午7:30准时到达昆明医科大学呈贡校区东苑明德楼(原护理学楼)五楼501教室报到登记。

2. 笔试环节:8:30-9:30,所有考生均需参加;

3. 护理技能操作考试:9:45-11:00,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明德楼三楼护理技能中心参加操作考试。

4. 面试环节:12:30-18:00,所有考生均需参加。

请所有考生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以确保整个流程的顺利进行。同时,请各位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复试秘书将会提前向每位考生传达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

五、复试内容

1. 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 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 科研、临床能力考核:对拟录取为学术学位的考生须加强科研思维及能力考核,对拟录取为专业学位的考生须加强临床实践技能考核。

4. 外语水平和能力:通过外语对话和交流,考查考生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交流沟通的能力。

5. 采取笔试的方式对专业课和专业外语进行考核。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外语听力和口语等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生考试总成绩由初试和复试两部分构成,其中初试占60%,复试占40%,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时,在复试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注:初试成绩总得分=(外语+政治+综合×100/300)÷3

七、复试要求

1. 复试时间、地点由复试小组负责通知每一位考生。

2.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3. 复试小组安排专人负责记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及时按有关要求向考生公示复试成绩和复试结论。

4. 复试过程中,无关人员不允许在复试场所周围逗留。

八、严肃考风考纪

研究生复试是研究生考试录取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初试同属国家教育考试范畴,按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和要求进行。考生应自觉配合学校、复试单位和复试小组的安排及考试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诚信应考。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信息公开和监督

实行信息公开制度,纪检人员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复试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护理学院提出申诉。受理后,将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并予以答复。

十、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昆明医科大学护理学院学科科研及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电话:0871-67462024

昆明医科大学护理学院纪检电话:0871-65937232

 

 

昆明医科大学护理学院

                             2024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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