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毒品依赖和戒治重点实验室2024年度开放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毒品依赖和戒治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及2024年度开放课题申报指南相关要求,2024年度立项的开放课题研究周期(2024年9月-2026年9月)已执行期满,为做好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24年度立项并已到研究期限的国家卫生健康委毒品依赖和戒治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一般课题、重点课题)。

二、结题验收标准

根据指南规定,申请结题须满足以下条件:

1. 一般课题:申请人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中科院SCI分区三区及以上期刊论文至少1篇;

2. 重点课题:申请人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中科院SCI分区二区及以上期刊论文至少1篇;

3. 成果署名与资助标注:所有论文、专利、专著等产出成果,国家卫生健康委毒品依赖和戒治重点实验室(昆明医科大学)必须为第一完成单位,英文:NHC Key Lab of Drug Addiction Medicine(Kunming Medical University),同时必须标注开放课题基金资助及课题编号。未按上述要求完成署名、标注的成果,不予认定为本课题产出成果,将不予结题验收。

4. 经费执行:经费使用须严格执行昆明医科大学科研经费管理规定,做到专款专用,提交经费使用决算情况。

5. 若项目研究内容、研究计划发生变更,须提供经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同意、实验室主任批准的书面变更审批材料,无正式审批手续的变更不予认可。

三、结题材料要求

课题负责人须按以下要求提交结题材料:

1.《开放课题结题报告》(模板见附件),须由课题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 研究成果佐证材料:论文封面、目录、全文复印件(彩色圈注实验室署名及基金标注部分)、论文分区检索证明;专利、著作等其他成果证书复印件;

3.《课题任务合同书》复印件。

4. 项目经费使用决算表(模板见附件),须经所在单位财务部门或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5. 如存在研究计划变更,提交变更审批书面文件。

四、结题程序

1. 课题负责人按要求准备结题材料,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6 年11月 1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一式三份)邮寄至实验室。以快递寄出邮戳、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未提交且未办理延期手续,视作自动放弃结题,按撤项处理。

2. 实验室组织同行专家对结题材料进行评审,形成验收结论。

3. 验收结果将以邮件方式通知课题负责人。通过验收的课题,将颁发结题证书;未通过验收的课题,须根据专家意见整改后重新提交。

五、材料报送及联系方式

1. 电子邮箱:1223984885@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开放课题结题-课题编号-负责人姓名”)

2. 纸质材料邮寄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号昆明医科大学法医学院,邮编:650500,联系人:杨根梦,15288227960

六、其他事项

1. 课题负责人须对结题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结题资格并追回已拨经费。

2. 确因特殊情况需延期结题的,须提前3个月提交书面申请,经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同意、实验室主任批准后方可执行。

3. 未尽事宜,由重点实验室研究审议,报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决定。



附件-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毒品依赖和戒治重点实验室2024年度开放课题结题验收.zip


联系方式

  • 联系地址: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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