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动服务国家外交工作大局和云南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在国家商务部、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商务厅等部门支持下,充分发挥专业学科优势开展国际医疗技术培训和推广工作,为推动区域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构建区域卫生健康共同体发挥积极作用。
(1)政策法规
财政部关于印发《举办援外培训班费用开支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2)项目类型和介绍
国家通过多边或双边渠道在经贸、管理、实用技术、医疗卫生等领域为发展中国家举办的政府官员研修、专业技术培训等各种形式的培训及其他人员交流项目。由云南省承接的国家商务部援外培训由云南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具体承办,云南省内相关单位、高校、科研院所和医疗机构协办。
具体内容以学校对外合作交流处通知公告为准。